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59255 | 发布机构 | 南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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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59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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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 (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政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 (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
5% |
1.拆解场地监督检查 2.设施设备监督检查 3.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4.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5.危险废物、五大总成处置、流向等监督检查 |
6月、9月、12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3次 |
市场体系建设股 |
否 |
|
2 |
对成品油流通的行政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 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 |
5% |
1.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2.资质管理监督检查 3.设施设备监督检查 4.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
6月、9月、12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3次 |
商贸服务股 |
否 |
|
3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 2005 年第2号,2017年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 2017 年第3号,修改部分内容) |
5% |
1.备案管理监督检查。 2.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交易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4.信息报送监督检查。 |
10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1次 |
市场秩序股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