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53345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53345 |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为加快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推广三年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 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 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2024年,在科学评估种植业粪肥需求和负荷消纳能力的基础上,整县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和区域种养对接中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大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工作任务
总结推广前三年试点成功经验、典型做法、成熟模式,推进构建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粪肥还田长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完成项目区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实施方案。认真总结三年试点实施经验,根据生产实际、项目实施情况和三年中期评估结果反馈的意见建议,优化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方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监管措施等内容。落实“部级指导、省负总责、市级监管、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落实落细实施方案任务,压紧压实种植、养殖和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各方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收集、处理、施用粪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按照中期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完善实施方式。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强化种养对接,根据区域种养布局特点,规模大小等,通过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因地制宜建立稳定的种养对接合作机制。加快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种植、养殖、服务等主体开展多方定价,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全程监管机制,依托“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通过项目实施,建立长期稳定、简便易行、经济可行的种养循环“一县一策”运行模式。
(三)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 体准入标准,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 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工作。探索通过技术标准宣贯、堆 肥技能竞赛、科学施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 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组建服务综合体、联合体,整合资金、人力和装备,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组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细化补奖内容标准。充分考虑养殖主体、种植主体和专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面积、还田数量等因素,开展试点典型模式经济分析,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探索分作物、分粪肥种类精准补贴模式,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根据三年试点粪肥还田成本综合测算,可对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鼓励粪肥还田向大田粮食作物倾斜。田间试验监测、粪肥质量监管追溯、总结评估、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补贴总额的8%。
(五)加强粪肥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 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严把粪肥质量关,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重点加强液体肥质量管控,未 经充分发酵、未达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水不得直接下地。开展粪肥质量调查监测,摸清酸碱度、养分含量等指标,促进粪肥和化肥精准结合。
(六)集成粪肥还田模式。优化建立2套以上县域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围绕主栽作物,明确有机无机配合比例、粪肥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式等,指导服务主体科学制定粪肥还田计划。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集成创新,遴选一批好用实用的粪肥还田机械,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可推广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制定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和效果监测方案,委托相关科研院所负责本区域试验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组作用。
(七)强化整县推进。在全面调查县域内畜禽粪污种类与产生量基础上,并根据耕地面积、地力状况、作物类型等因素,科学准确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整县推进畜禽粪污制肥还田利用。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监管与技术指导,督促县域内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主动对接有相应承载力的种植基地或从事粪污处理的第三方服务组织,促进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项目还田区域向高标农田建设“小田改大田”、“南县稻虾米”主产区、稻菜示范区、果蔬种植合作社倾斜,力争项目为南县农业品牌做好前端服务。优先支持中标服务主体逐步规范发展成为具有商品有机肥生产销售资质的县内企业,稳定长期的消纳县域内粪污资源。
(八)规范项目管理。由养殖主体记录粪污产出量和出场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记录粪污运输量、处理量、粪肥还田量和还田服 务面积,种植主体记录还田面积和用量等情况,努力构建基于粪 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积极创新管理方式, 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上线运行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探索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提高试点工作管理效率。
四、实施内容
(一)布局规模
项目实施按整县推进方式进行,全县划分3个片区,共实施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其中堆肥还田量不低于3万吨,液肥还田量不低于6万吨。还田量技术要求为单纯施用堆肥的应不低于0.6吨每亩,单纯施用液肥的应不低于1.2吨每亩,配合施用的应不低于0.3吨堆肥加0.6吨液肥。在同时满足堆肥、液肥目标情况下具体以还田面积按量完成。乌嘴乡、明山头镇、华阁镇、青树嘴镇为一片区;南洲镇、中鱼口镇、三仙湖镇、茅草街镇为二片区;浪拔湖镇、麻河口镇、武圣宫镇、厂窖镇为三片区。主要布局在粮食、蔬菜和油料主产区,兼顾果蔬等经济作物,优先选择有粪肥施用习惯、有机肥施用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种植业基地作为项目示范区域,采取分片区方式实施。
(二)创建内容
1.粪污收集量及还田面积
一片区(乌嘴乡、明山头镇、华阁镇、青树嘴镇)4万亩。其中堆肥还田量不低于1.2万吨,液肥还田量不低于2.4万吨。在同时满足堆肥、液肥目标情况下具体以还田要求按量完成。主要施用作物为水稻、油菜、果蔬等。
二片区(南洲镇、中鱼口镇、三仙湖镇、茅草街镇)3万亩,堆肥还田量不低于0.9万吨,液肥施用量不低于1.8万吨,在同时满足堆肥、液肥目标情况下具体以还田要求按量完成。主要施用作物为水稻、油菜、果树等其他经济作物。
三片区(浪拔湖镇、麻河口、武圣宫片、厂窖镇)3万亩,堆肥还田量不低于0.9万吨,液肥施用量不低于1.8万吨,在同时满足堆肥、液肥目标情况下具体以还田要求按量完成。主要施用作物为水稻、油菜、果树等其他经济作物。
片区补贴明细见表1,试点区域、试点作物、粪肥种类及试点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进行调整,还田面积和还田粪污量不能减少。
表1片区划分及补贴明细
片区 |
乡镇 |
还田面积 |
堆肥施用量 不低于 |
液肥施用量 不低于 |
补贴费用 |
一片区 |
乌 嘴 乡 明山头镇 华 阁 镇 青树嘴镇 |
4 |
1.2 |
2..4 |
368 |
二片区 |
南 洲 镇 中鱼口镇 三仙湖镇 茅草街镇 |
3 |
0.9 |
1.8 |
276 |
三片区 |
浪拔湖镇 麻河口镇 武圣宫镇 厂 窖 镇 |
3 |
0.9 |
1.8 |
276 |
合计 |
10 |
3 |
6 |
920 |
|
注: |
2.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
(1)粪肥还田全环节服务技术模式:粪肥还田利用全环节成本包括收集运输成本(含人工工资、燃油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维修保养等)、肥料化处理成本(含原材料、辅料、微生物菌剂、人工工资、水电费、厂房设备折旧费、设备维护费等)和施用服务成本(含人工工资、设备折旧及维护费等)。堆肥还田成本核算为540元/吨,其中收集60元/吨,加辅料堆沤处理360元/吨,运输60元/吨,施用60元/吨;液肥还田成本核算为270元/吨,其中收集30元/吨,发酵处理150元/吨,运输60元/吨,施用30元/吨。根据《表1片区划分及补贴明细》还田要求得出下粪肥还田成本运算情况如下表:
表2 畜禽粪污处理制肥还田成本运算情况表
序号 |
不同方案对比 |
收集处理还田施用(万吨、万亩) |
生产成本 |
|||||||
堆肥 |
液肥 |
粪肥 |
单价 |
总计 |
||||||
量 |
面积 |
量 |
面积 |
量合计量 |
面积合计 |
堆肥 |
液肥 |
合计 |
||
1 |
只施堆肥 |
6 |
10 |
|
|
6 |
10 |
0.054 |
0.027 |
3240 |
2 |
只施液肥 |
|
|
12 |
8 |
12 |
10 |
0.054 |
0.027 |
3240 |
3 |
堆肥+液肥10万亩 |
3 |
10 |
6 |
10 |
9 |
10 |
0.054 |
0.027 |
3240 |
根据表2可得,粪肥还田需资金324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为亩平92元,总计920万元,补助比例为28.4%。不足部分按“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从养殖主体与种植主体中收取。
(2)技术支撑与指导:聘请一家第三方技术单位对粪肥还田进行全程技术指导,资金25万元。
(3)招标代理:聘请一家第三方招标单位对项目进行招投标,需资金9.32万元。
(4)项目总结评估:聘请一家公司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评价,需资金6万元。
(5)试验及效果监测费用:20万元
(6)宣传培训、技术资料、技术指导、监管追溯等19.68万元。
3.开展粪肥产品质量抽检与应用效果评价
开展粪肥产品质量抽检。第三方服务组织需对每批粪肥的腐熟度自行抽检,达标后方可下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定期抽检,按有机肥、堆肥标准进行检测,做到不达标的不下地、农民不接受的不下地。
粪肥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应符合以下技术规范。
a.粪污资源处理符合“GB/T 36195-201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
b.堆肥应符合“NY/T 3442-2019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要求。
c.液肥还田参照“NY/T 2065-2011沼肥施用技术规范”要求。
(1)畜禽粪污养分及污染物监测评价。依据农业农村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总体要求,以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突出重点、全面监测”的原则,在畜禽养殖粪污养分、污染物(如重金属、抗生素等)等典型粪污产生源头布设监测点(规模化养殖场、中小型养殖场和散户养殖等),监测粪污资源养分及污染物含量,杜绝粪污中指标含量超过还田利用的标准,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建立粪污取样检测点20个,定期开展监测采样,检测粪便和尿液中养分含量(N、P为主)以及重金属(镉、砷、铅、铜等)、抗生素等含量,明确畜禽养殖种类、畜禽生长阶段粪便和尿液产生及其元素动态变化规律,开展畜禽粪污风险评价。
(2)粪肥还田对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产量与质量的长期影响。针对粪肥还田重点区域和典型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位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探明粪肥还田下对不同类型土壤肥力提升效果、固碳潜力以及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影响及机制。根据区域农作物栽种实际,筛选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油菜、蔬菜、果树及茶叶等)生产区域,开展粪肥长期还田定位监测试点工作。全县建立20个还田效果监测点。
(3)粪肥还田替代化肥数量与比例。根据不同作物、不同土壤类型、不同地力水平、不同施用时期设置粪肥还田替代化肥田间试验3个,通过长期定位试验,逐步摸索出我县粪肥还田的最佳还田作物、最佳还田量和最佳替代化肥比例数量。
4.建立溯源台账
在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指导下,养殖主体记录粪肥出场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记录运输量和还田服务量,种植主体记录还田作业面积和用量。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要对各环节台账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及质量。
(三)技术路径
1.固体粪污资源化技术路径
(1)粪污收集转运及存储。县内所有养殖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禁止水冲,最大程度减少粪污排放量。政府引导成立涵盖粪污收集、转运、处理、施肥等服务的公司、合作社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不具备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由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负责粪污全程处理。粪污收集、运输均采用专用型车辆进行,防止扬散、渗漏污染环境。采用进行防渗处理的存储池对固体、液体粪污分开存储,防治地下水污染。
(2)粪污粪肥处理。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直接还田。畜禽粪便(或者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弃物)进入粪肥场(池)后,根据其含水率适当加入谷糠、农作物秸秆、锯末、菌渣等有机物调节水分为50%-65%左右,碳氮比20-40左右,粒径小于5cm,添加0.1%-0.2%的有机物料腐熟剂或者微生物菌剂,利用高温好氧快速粪肥技术,进行槽式或者条垛式粪肥发酵,结合曝气或翻堆等工艺措施加速堆体高温发酵腐熟,温度55℃以上维持时间,条垛式持续时间不少于15天,槽式粪肥不少于7天,反应器粪肥不少于5天。完成高温发酵腐熟的物料尚未完成腐熟,需进行陈化后熟处理,将物料移至陈化棚进行二次发酵,随着粪肥时间推移,粪肥后期大部分有机物已被降解,由于有机物的减少及代谢产物的累积,微生物的生长及有机物的分解速度减缓,发酵温度开始降低,堆体与环境温度接近时即完成粪肥。一般陈化后熟阶段无需翻堆,持续时间陈化约为l5-30天,经检测,符合NY/T 525各项指标要求且服务机构具备相关资质的可包装上市销售。或者进一步添加生物菌剂及功能性成分物料,生产育苗育秧基质、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专用肥等多种功能性基质与肥料,提高有机肥产品附加值。
(3)还田用量。根据土壤肥力,确定作物预期产量,计算作物单位产量的养分吸收量,结合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肥中的养分含量及当季利用率,计算粪肥使用量。稻田使用最高限量为22吨/hm2,柑橘园不超过29吨/hm2,黄瓜不超过23吨/hm2,番茄不超过35吨/hm2,茄子不超过30吨/hm2,青椒不超过30吨/hm2,大白菜不超过16吨/hm2。
(4)施肥方法。基肥采用撒施、条施、环施或穴施。一般水田作物或者密植的蔬菜等作物采用撒施后翻耕入土,种植行相对较宽而柱距较近的作物适宜采用条施,株行距较大的作物采用穴施,而多年生的果蔬类作物一般在树冠下进行环状开沟施肥。一般果树采用粪肥做追肥,通常采用条施、环施或穴施。
2.液体粪污资源化技术路径
养殖场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粪污进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发酵制取沼气后,形成的沼液和沼渣进一步固液分离,固体处理方法与粪便相同,经过无害化与粪肥处理后还田施肥。产生的沼液用于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施用,应根据作物需肥量和需水量等因素进行调配;作为灌溉水施用,水质应达到GB 5048的规定。
沼液用于水肥一体化灌溉后典型工艺技术如下:
沼液—沉淀—消毒—贮存—配水—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灌溉。
沼液达标排放处理技术
沼液排放,须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工艺应根据沼液的成分、数量以及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推荐采用生物处理货膜生物反应器等处理技术。
典型工艺技术如下:沼液—沉淀—曝气池—稳定塘—膜生物反应器—消毒—达标排放。
主要农作物施用方法
水稻
沼液浸种:可采用一次性或间歇式。间歇式浸种,即在沼液中浸泡一段时间后,空气中晾一段时间,如浸6h晾3h,一般三浸三晾。浸种时间一般为12~24h,然后清水洗净,进行常规催芽。
沼液作基肥施用:翻耕前灌入沼液10cm(以不外溢为准),再进行翻耕。作苗肥,早稻和晚稻均可在插秧7d后,田面有水时浇施。作分蘖肥,早稻和晚稻均可在分蘖盛期进行洒施和浇施。水稻处于孕穗、抽穗期、灌浆成熟期不应施用沼液。沼液以不过量施用氮肥为限,不产生二次污染。
蔬菜
可作追肥施用。施用方法:定植7d~10d后,每隔7d~10d施用一次,连续2~3次。蔬菜采摘前7d停止施用,其中叶菜类应在采摘前10d停止施用。
果树
一般用作果树根部和叶面追肥。施用量视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全年总用量以不过量施用氮肥为限,不足养分以其他肥料补齐,采果2~4周前停止施用。
沼液肥的使用量:
水田施用以水不外溢、旱地以不产生地表径流为限,同时应该兼顾施用前后的降雨情况与土壤湿度,稻田降雨量较大造成排灌困难时不宜施用沼液,旱地降雨或灌溉导致土壤湿度大时不宜施用沼液,缺肥时可通过施用粪肥、有机肥等补充。一般一季作物施肥的沼液最高施用限量为水稻150 t/hm2,油菜110 t/hm2,豆类、薯类作物70 t/hm2,菜地80 t/hm2、果园120 t/hm2,依据土壤水分含量及天气情况多次施用,养分不足时适当补充有机肥或化肥。
(四)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规模化第三方粪肥无害化处理及还田施肥服务机构3家,实现年均处理养殖粪污9万吨以上,施肥或施肥服务能力达到10万亩以上,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未覆盖到的养殖粪污实现全量还田利用,大幅减少化肥施用,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广面积10万亩,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1套有效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种养结合水平明显提升。
(五)明确实施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产生方式和实施方式
1.实施主体
南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统筹谋划,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效果。
2.第三方服务机构产生方式
为了保证项目能持续正常运行,承担第三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正式登记注册二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肥料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技术力量以及其它能力;
(3)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2年以上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1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自愿接受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6)设立明确的工作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负责人、技术员、资料员需在岗,确保项目各项工作运转。
服务主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立。
3.实施方式
(1)粪肥还田运行方式
根据南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布实际,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采取分片区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主体对接养殖户与种植户的服务距离要求在25公里之内,均采取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服务模式。
(2)三方主体责任划分
为了使项目能持续运营,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对三方主体责任明确如下:
养殖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明确规定: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此应因场(户)制宜,高标准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得到全量无害收集、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自身设施无法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粪污的,必须与有粪污转运或处理利用的第三方服务组织签订协议,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付费,委托其代为处理养殖粪污。同时,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确保养殖粪污产生量不超过粪污收贮设施设计规模容量,防止不可预计和雨季粪污增加而污染环境的情况出现;
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中标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应主动与养殖户对接,签订长期粪污(肥)收集、处理协议,保证粪肥充足;与种植户对接,签订粪肥供应协议,保证有足够的消纳基地承担;
种植户:要切实履行化肥减量增效应尽义务,对第三方服务组织运送的粪肥要本着耕好负责田的精神,力所能及做好粪肥施用工作,并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签订粪肥购买协议,对粪肥还田利用适当付费。
4.建立粪肥流向台账
粪肥流向台账是作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领取项目补奖资金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在承担的服务环节适时记录并要求种养主体签字核实。针对不同服务环节相应记录《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台账》、《畜禽粪污还田台账》、《粪肥还田工作量记录卡》、《种植主体粪肥还田台账》和《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台账》等。
5.补奖资金发放
每月初,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对上月承担的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的数据进行统计,填写《补奖资金申领表》并附相关附件台账记录,交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央补助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和程序核发。
6.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是监督管理的实施主体,要不定期对养殖场、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场的粪肥进行抽样检测,保证粪肥达标还田;对示范区施肥效果布点监测,用监测数据分析粪肥还田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和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和。对于未纳入项目建设的养殖户,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监督与技术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落实主体,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主动对接有相应承载力的种植基地或从事粪污处理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促进养殖场粪污肥料化利用。
(六)进度安排
——2024年6月: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启动招标,制定台账,树立标牌。组织技术培训。
——2024年7-8月:实施主体单位进场准备,技术推广与应用,实施质量监测和检查。
——2024年9-10月:组织全面开展粪肥还田利用工作,召开现场推进会,抓好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示范片建设。进行自查和督查、查漏补缺,进行资料和各项技术参数整理和归档。
——2024年11-12月:完成试点任务并进行工作总结、做好技术汇报,迎接上级检查与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牵头负责单位,要健立健全合作机制,汇同生环、畜水、财政等部门,压紧压实种植、养殖和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各方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收集、处理、施用粪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制定验收方案,适时验收。
(二)加快资金执行
充分考虑农时季节和粪肥还田特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上年度任务清零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本年度任务。加强社会化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建立评价退出制度,动态调整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优化资金支付方式,探索通过预付款、分期支付等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整合、违规挪用项目资金。
(三)强化过程管理
实行工作进展季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情况。年底前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评估评分表(见附件),认真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四)加强培训指导
聚焦液体粪肥还田、大田粮食作物粪肥施用等难点堵点,紧抓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实用的技术培训,提升服务主体粪肥发酵、施用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开展分区包片对口指导,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直播答疑等形式,通过面对面、手把手地现场培训和示范演练,着力推广农户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实用技术。
(五)搞好总结宣传
系统梳理试点工作成效,重点对长效机制创建、服务组织培育、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粪肥还田技术模式等进行提炼,择优推介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激发种养循环工作积极性。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提炼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