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24024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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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2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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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14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3月25日—4月25日对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基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县作为农业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湘农组发〔2022〕7号)及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农组发〔2022〕4号)设立本专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南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第三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继续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提升村容村貌。项目建设主要是全县12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的农村厕改及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农村“三美”联建及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
(三)资金安排及拨付情况。南县财政局安排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4662.51万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资金2679.71万元、农村卫生保洁专项资金1134.8万元、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资金848万元;并以南财〔2023〕0054号、南财〔2023〕0055号、南财〔2023〕0056号、南财〔2024〕0030号、南财联〔2023〕0010号5个指标文相继向各乡镇局拨付资金800万元、1576万元、864.34万元、72万元、1350.17万元,共计拨付项目资金4662.51万元。资金具体分配到各乡镇局的情况如下表:
(四)项目资金管理、到位及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南县财政局按规定拨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根据相关文件分配金额拨至各行政村及社区。项目单位根据南县农业农村局与南县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南县农业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南农联发〔2023〕1号),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资金应到位4662.51万元,实际到位4662.5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实际使用4150.26万元,资金结余512.2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9.01%。其中厕改资金应到位848.00万元,实际到位84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747.50万元,资金结余100.5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8.15%;卫生保洁资金应到位1134.80万元,实际到位1134.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1134.8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应到位2679.71万元,实际到位2679.7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实际使用2267.96万元,资金结余411.7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4.63%。各乡镇局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如下:
3、项目资金按用途分类情况。已使用的4150.26万元资金中,用于支付改(新)建厕所及问题厕所整改的资金672.5万元(不含厕改工作经费75万元),占比为16.2%;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的资金905.79万元,占比为21.82%;用于支付垃圾转运的资金563.22万元,占比为13.57%;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整治费(含道路扫障,沟渠疏通、漂浮物打捞、房屋清基等)的资金1883.74万元,占比为45.39%;用于工作经费开支的资金125万元,占比为3.02%。具体见下表:
(五)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
①整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普及率达到9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基本覆盖并稳定运行,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减量水平明显提升;美丽庭院“六个一”建设行政村覆盖率100%;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全县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镇、村和美丽宜居屋场。
②年度目标。一是推进厕所革命。全县完成农村户厕改(新)建5690个,对摸排问题厕所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与提质改造,实现自然村(村民小组)有垃圾收集点(站)、乡镇垃圾转运能力适配、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充足。三是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大力推进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建”活动;扎实开展“垃圾乱扔、杂物乱放、污水乱排、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电线乱拉、房屋乱建、散坟乱葬”等“八乱”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将公路、渠道等沿线两侧纳入环境整治重要区域,全域构建整齐、干净、清爽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乡风民风、文化生活建设等创建活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本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的支持,2023年,全县完成农村户厕改(新)建4609个,完成了绩效目标的81%;开展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和问题厕所“攻坚清零”行动,对全部问题厕所进行了整改,完成率为100%。建立和健全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目前,全县132个行政村都建有垃圾收集点,配置农村保洁员784人,11个乡镇均建设了“三合一”生活垃圾压缩站,每个压缩站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全县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及时出村、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12个乡镇全年共清理村内水塘1118口、清理村内沟渠1718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671.05吨、清理“垃圾乱扔”4238处、清理“杂物乱放”1857处、清理“污水乱排”63处、整治“散坟乱葬”6处、整治“摊点乱摆”487处、整治“房屋乱建”35处、清理“电线乱拉”128处、清理“广告乱贴”3624处、道路清基扫障2235.5公里,做到了每条路、每条渠都有人管、有人治,基本达到“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效果;充分发挥村民红白理事会、卫生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倡文明、树新风写入村规民约,乡风文明风貌明显改善;全年全县共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屋场12个、美丽庭院1400户,南洲村、南山村、班嘴村获评全省首批“同心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南县获评“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县市区”。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由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的县统筹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统筹办)统筹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牵头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出台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项目落地、资金安排、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
县统筹办制定了《2023年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2023年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南统筹办发〔2023〕1号)。
1、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突出了农村厕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大方面工作重点。
2、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运用等。根据考核办法,乡镇、村的考核方式实行月检查、季度考评、年终考核;成员单位和驻村办点单位的考核方式实行半年调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运用:一是以奖代投,全年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3693万元,由县统筹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考核审定后拨付;二是考核奖励,乡镇奖励根据月检查、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奖励;村级评选“十佳村”和“十差村”,“十佳村”各奖励3万元,“十差村”由乡镇党组书记约谈村党总支书记,并向县统筹办上报约谈记录;三是实行惩戒机制,在月检查中排名末位的乡镇、村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约谈、启动问责机制;在季度考评中排名倒数3名的乡镇,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表态发言、书面说明、启动问责机制;年度内在市季度考评中被评为“五差乡镇”2次或在县季度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一2次的乡镇取消单项评奖资格,此项考核按“0分”报县绩考办;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单位,依程序启动问责机制。
(三)落实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县统筹办制定并印发了《南县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南统筹办发〔2023〕2号),县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南县2023年农村户用厕所改(新)建工作实施方案》(南委振领办发〔2023〕9号)、《南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再“回头看”工作方案》(南委振领发〔2023〕11号)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质量要求、奖补标准及相关保证措施等。
(四)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组织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财政局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预算安排,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乡村振兴局统筹实施改厕和污水处理项目,统一技术标准;乡村振兴局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深入组织实施
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务虚会、政府常务会、现场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促推工作提升。各乡镇、村定期召开月、季度部署会、屋场会等,对工作进行点评与推动。创新推广了“干有好班子、管有理事会、促有积分制、晓有宣传网、带有志愿队”的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级“五有”模式。
(六)项目监督及考核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单位严格按工作考核方案实施月巡视,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时整改;对乡镇及行政村按比例抽取进行季度考评排名,按考核办法实施奖惩,并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制作督办函,限时整改。对农村厕改项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验收。同时,县统筹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每月采取督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调度,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治提升。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做好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有序实施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拍照取证,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本次现场绩效评价涉及12个乡镇厕改、卫生保洁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数的30%;抽评资金占绩效评价总金额的40%以上。
四、项目资金主要绩效
(一)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条件大为改观
小厕所,大民生。南县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方针,牢牢把握“自愿申报、统筹推进,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发动群众、好事办好”三十二字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户旱厕改造,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提升。自2019年推行厕所革命以来,全县共完成厕所改造54567座,其中2023年完成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数4609户,虽只完成了绩效目标的81%,但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4082户任务数。据调查,全县厕改农户中卫生厕所使用率在80%及以上;群众普遍反映,改厕后村庄整洁了,饮水干净了,蚊蝇减少了,空气清新了,生活舒适了。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常态化机制初步形成
南县基本形成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一是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要求,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与提质改造,实现了自然村(村民小组)有垃圾收集点(站)、乡镇垃圾转运能力适配、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充足。形成了日常保洁机制,配齐配强了保洁员队伍,全县共配置乡村保洁员784人,并建立了保洁区域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了公共区域有专人清扫清运垃圾,实现了生活垃圾及时出村、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是探索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模式。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示范区域,南洲镇南洲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村已通过验收,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推广;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一桶一凼三拣三运”模式,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村庄自己管护、环境自己爱护的自我管理机制。2023年,全县12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在90%以上。
(三)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村镇“颜值”大为提升
自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南县在治垃圾、治污水、治厕所、治建房、治面源污染等方面下苦功夫、啃硬骨头,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大为改观。以往垃圾随处可见,乱倒乱放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改善,基本上实现了庭院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清洁舒适;河道的障碍物和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黑恶臭水体逐步消除,形成了水流清畅、岸绿整洁的乡村水景;旱厕、“空心房”逐步拆除,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镇“颜值”大为提升。2023年获评“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县市区”;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屋场12个、美丽庭院1400户;南洲村、南山村、班嘴村获评全省首批“同心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开展巡河巡湖1.36万余人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打造了三仙湖村、白吟浪村等12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
(四)为农民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全县12个乡镇132个行政村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级公路和居民线路面、所有农村垃圾池(桶)的清掏、收集、转运,所有沟渠的疏通、漂浮物打捞等清基扫障工作,工程量大,所需用工多。据统计全县仅农村保洁就需用工近800人,还有沟渠疏通、漂浮物打捞,清基扫障等常态化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也需大量人工操作,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目前农村保洁人员月工资约为1500元左右,清基扫障人工工资每天200元左右,农民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门口就能获得稳定和可观的收入。同时,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道整洁通畅,民居整齐干净,既可吸引在外打工的村民回乡建设,盘活村级集体经济;村容村貌的提升又为农旅结合带来机遇,可为集体经济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项逐一对南县农业农村局(含南县乡村振兴局)及12个乡镇进行评分,再根据南县农业农村局(含南县乡村振兴局)及12个乡镇的得分计算平均分,得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75.82分,评价等级为“合格”。各乡镇局分项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项指标,其中项目决策指标设定20分,项目管理指标设定25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55分。本次对全县12个乡镇及南县农业农村局(含乡村振兴局)进行评价,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指标。本项目共20分,因申报农村卫生保洁专项资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资金时未同步设立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各乡镇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欠公平合理等情况扣9.34分,本项目得分10.66分。
2、项目管理指标。本项目25分,因项目资金存在被挤占挪用、超标开支,财务制度欠健全、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报账不及时,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程序等项目管理制度缺失、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情况扣5.62分,本项目得分19.38分。
3、项目绩效指标。本项目55分。因存在个别项目未按进度完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可持续机制不够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平均得分77分等情况扣分9.22分,本项目得分45.78分。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决策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时未设立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根据南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绩效评价自评材料发现,该局在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资金及农村保洁卫生专项资金时未设立项目绩效目标,也未提供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虽后期县统筹办制定了《2023年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但方案中涵盖的项目、部门、资金范围更广,且方案中的项目目标大都为大的目标方向、较为粗放,缺乏更精细化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导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法准确衡量。
2、资金分配存在不公平合理的情况。绩效评价发现,各乡镇村均未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也未严格执行《南县农业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分配一般根据镇党委会、村委会决议分配,缺乏科学地分配依据,导致资金分配存在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如武圣宫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分配极不平衡,个别村资金较大,其中沿河堤村达43.38万元,而等伴洲村仅0.7万元,只有沿河堤村的1.61%;厂窖镇一般采用平均分配法,没有根据各村的实际工程量进行分配。
3、考核评比资金占比过大,导致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绩效评价发现,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考核评比资金为1422.17万元,占比达30%。考核评比资金一般要到年终考核评比后才由县财政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导致大量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2023年的考核评比资金2024年1月、2月才到位,大量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兑付,这样既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不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目前,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是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指标直接下达至各乡镇,各乡镇再将厕改项目资金及大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拨付到各村,由各村自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通过村账报销并支付。由于村级组织不属于财政预算单位,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货物及服务的采购由村委会或村理事会集体决议,自主权较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难把控。村级项目由于不需进行政府采购,未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难以确保采购到性价比最高的货物和服务,不利于成本的控制。如绩效评价发现,全县各乡镇的清基扫障工程,工程价格高的近30元/米,低的只有0.4元/米,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难以确定。
2、资金使用不规范。
①项目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如武圣宫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付执法大队食堂伙食费6.84万元、渔员工资2万元、执法大队节日福利费1.73万元等非人居环境整治费共计38.27万元。南县乡村振兴局用2023年度厕改工作经费支付机关事务局出行调度费9.5万元,其中包含部分非厕改工作租车费。南县农业农村局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支付南县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营销促销与宣传推广费40万元。茅草街镇用人居环境资金支付社会事务中心2024年医保奖励经费24.4万元。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及个别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且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导致项目资金之间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如茅草街镇用人居环境资金支付2024年医保奖励经费就是因为2023年人居环境资金到位不及时,该镇于2023年3-4月用政府经费垫付了该镇2023年1-2月清洁工程工资等费用33.27万元,人居环境资金到位后,再用其支付各村的医保奖励经费以填补政府经费原垫付产生的缺口。
②项目资金超标准、超预算列支。如武圣宫镇人居环境办公室2023年1月3日与黄纲要签订清基扫障合同,工程总价款13.5万元,实付14.0642万元,超合同付款5642元,多付部分为清扫工具购置款,而这部分款项未列入合同付款范围。三仙湖镇2023年厕改任务为500个,但该镇购厕具共541个,多购41个(0.12万元/个),超预算列支4.92万元。
③项目资金支出依据不合理。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特别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虽然支付手续较完备,除有发票、审批资料外还附有会议纪要、项目公示、合同、工程实施前后对照图片、验收资料等系列资料,从提供的资料来看似乎合法合规,但仍存在一些不合常理的情况。如武圣宫镇沿河堤村于2023年11月底开展清基扫障工程支付12万元,12月底又开展清基扫障工程支付5.0244万元,11、12月正处于南县的冬季,植物生长慢,高频次扫障与常理不符,工程真实性存疑。三仙湖镇下半年保洁人员及垃圾清运改由各村管理并支付。该镇财政所向太平村、中堤村、中奇岭村、万元桥村、三仙湖村五个村各下拨16万元资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用于支付保洁人员工资及垃圾清运费。随后该五村于2023年7-11月相继与南县安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合同,合同金额均为16万元,将拨付资金全部一次性提取至南县安哥建筑劳务公司,再由该公司支付保洁人员工资及垃圾清运费。五个村所附合同、金额、验收资料等付款资料高度一致,付款资料也较齐备,从提供的资料难以发现其不合理性,但工程实际内容、资金的实际用途与合同不符,五个村工程金额相等与常理不符。
④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本次绩效评价到位的4662.5万元资金中,实际使用4150.26万元,资金结余512.2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9.01%。分乡镇看,全县12个乡镇项目资金执行率均未达100%,其中乌嘴乡、中鱼口乡、明山头镇、青树嘴镇资金执行率低于80%,依次为70.82%、73.09%、75.86%、78.72%。据了解,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一是报账不及时。如中鱼口镇厕改项目,根据该镇提供的厕改资料,该镇厕改已完工,但至绩效评价日止,仍有部分厕改费用未报账,导致厕改资金仍结余10.77万元,厕改资金执行率仅74.22%。二是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2023年的项目资金中1422.17万元于2024年1-2月份才拨付到各乡镇,而1、2月份正值“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由于放假部分项目人手不齐,还未来得及到镇、村部报账。结余的项目资金大部分实则已用,只是未及时报账。
3、财务管理不到位
①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资金存在混用。现场评价发现,各乡镇村部分虽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专项资金需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要求,导致项目资金之间普遍存在混用的情况。如三仙湖镇用
1.47万元厕改资金支付人居环境整治费用。
②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现场评价发现,各乡镇、村在购买厕具、垃圾桶、改厕编码牌等物品时,物品数量较多,会计核算均未按库存物品核算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报销资料基本未附相关物品入库单、出库单或领用记录。
③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齐或不合规。现场评价发现,大部分乡镇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项目费用报销时,附件资料缺电子卖场系统打印的验收单,个别项目虽提供了验收单,但无验收人签字、盖章、无验收日期。如华阁村付给何峰、罗四海的凭证中大部分未附合同。明山头镇大木桥村与益阳南县康明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人居环境整治费7.28万元,后附合同未签字盖章,后附的预决算资料无人审核签字盖章。
④发票审核不到位。一是个别发票开票日期晚于费用审批日期。如报武圣宫镇综合执法大队燃油费990元,发票开票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而审批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二是发票开票人与收款人不一致。如武圣宫镇沿河堤村付阳文刚工程款7.26万元,陈国斌工程款5.0244万元,黄泽军工程款
4.26万元、9万元发票开票人均为南县南洲立罗建材经营部。茅草街镇福兴村提供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合同方及收款人为李红军,但发票开具单位为南县茅草街腾达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三是无发票报销了费用。如武圣宫镇沿河堤村付黄泽军工程款
4.74万元未提供发票。
⑤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如厂窖镇2023年10月10日付南县先宏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人居环境垃圾清理9600元,合同签订人为毕先宏;2024年先后付湖南万物和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人居环境劳务费4笔金额379519.4元,合同签订人为湖南万物和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茅草街厕改合同工程施工方均为武汉市鸿正昌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为湖南早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为益阳正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⑥公务卡管理执行不到位。如南县乡村振兴局报销厕改工作加班外出就餐费及差旅费,餐费及部分住宿费未刷公务卡。
(三)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管理制度缺失。现场评价发现,各乡镇村局均未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程序等项目管理方面的制度,因缺少相关制度,导致项目管理操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南县乡村振兴局采购改厕编号牌等采购项目,均未履行验收程序。
2、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如厂窖镇购垃圾清运车等共计154040元,未按规定履行电子卖场竞价采购程序。中鱼口镇政府与南县群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清洁工程转运服务合同35万元/年、漂浮物清理合同60万元/3年,合计9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如浪拔湖镇政府2023年厕改(新)建计划1450座,实际新建620个,完工率为42.76%,
据了解,该镇未完工的厕改任务已于2024年启动施工,将于2024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麻河口镇政府2023年厕改(新)建计划1000座,已验收通过935户,65户未验收通过,完成率为93%。
(四)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未达预期。绩效评价发现,目前南县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应付上级考核检查层面,上级来考核检查就清扫一下,检查考核结束后就放松约束,导致农村人居环境难以保持常态化的清洁亮丽。如绩效评价组现场对12个乡镇1/3的村庄随机抽查发现,部分村沟渠仍有白色漂浮物,屋前屋后仍存在不整洁的现象,部分道路特别是村道两旁障碍物未及时清理、影响居民出行,个别村沟渠水质污浊、群众意见较大,特别是个别村为降低人居环境整治成本,使用草药(草铵膦)除草,对人居环境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整治效果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2、缺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运营机制。当前,南县在推动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主要还是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不高,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仍有缺口,未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镇村干部主动谋划筹措资金和争取乡友乡贤支持力度仍不够,改善人居环境的自身动力不足。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期完全依靠或绝大部分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后期设施正常的运营、管护资金将难以得到保障,效果也将大打折扣,甚至出现建而不用、长期荒芜的现象。
3、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农村居民受不良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不强。还有少部分村民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随手乱扔乱倒的现象还时有出现,有的甚至连自己家门口的垃圾也等着村保洁员来清理,存在“政府热,农民冷”“干部干,农民看”的现象。在“人居环境整治为了大家、人居环境整治依靠大家”这一点上,有待进一步与群众形成共识,群众深度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主观能动性、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不健全。虽然南县探索推广了“五有”常态长效典型经验做法,但整体而言,全面推进和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治理制度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健全。同时,相关基础设施常态化管护也需加强,如农村户厕、公厕改造新建后的管护,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的管理维护等,都需要建立健全相应机制。
七、相关建议
(一)项目决策方面的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建议南县农业农村局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同步设立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设立更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切实发挥绩效目标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2、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议各乡镇按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分配的方法、分配因素等;并加大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力度,制定科学精准的资金分配方案,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平合理,与实际工程量相符。
3、降低奖励资金的比例。将比例从30%降至10%,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以提高乡级政府的公信力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率。
(二)资金管理方面的建议
1、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模式。针对目前南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下拨到村级后,由于未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不利于成本控制的问题,建议各乡镇政府改进目前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原由村管理并支付的厕改资金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上收至镇政府,所有专项资金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并支付,全镇所有货物的购买与工程项目均由镇政府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等公开方式采购,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对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的资金及时予以退回。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列支,不得虚列开支,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使用,不得随意调剂使用资金,不得超标准、超预算列支。
3、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加强费用报销审批管理,对附件资料不齐或不合规的一律按要求补齐或补正;对不合规的发票一律按要求替换;加大对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的核对,今后如发现两者不一致时,一律予以退回,不得报销。加大对公务卡的管理,今后所有公务支出,必须提供公务卡刷卡记录才能予以报销。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报账,以提高项目资金的执行率。
(三)项目管理方面的建议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议南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程序等方面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落实招投标政策,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项目建设先建后招标、边建边招标或不招标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和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严禁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同时按要求审核供应商资质、签订采购合同、完成必要的验收程序等。
2、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南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人居环境专管员要加强项目进度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大对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和各乡镇村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提升项目效果方面的建议
1、完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的出资责任,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充足的运营资金保障。
2、增强农村的内生动力,强化农民主体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介,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政策,主动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
3、明确监督和考核机制。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各级责任主体建立奖优罚劣的督查考核评比机制,用奖惩手段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