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05133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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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0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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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的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种植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提升农技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公开遴选1个培训机构承担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以高质高效完成农技骨干人才培训工作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通过现场评审,综合评比,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二、机构条件
承担本次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化培训学校等;
2、重视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承担过教育培训任务,有丰富的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指导团队,并且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班主题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所申报培训主题所拥有的相关专业师资;
5、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任务;
6、没有不良记录。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一)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申报;(二)上年度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不得申报;(三)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或佐证材料造假的机构,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全县72名农技推广人员。
2、培训时间:5天。室内专题辅导2天,现场实践教学3天。
3、培训内容:种植业相关专业技术与模式,智慧农业操作模式,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农业机械等相关知识。授课教师必须邀请省级教授至少3人。
四、需提供材料
1、南县2024年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2、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对公账号,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盖章);
3、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使用实践基地合同协议;
4、培训机构办公场地自有或租赁合同,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及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工作经验;培训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针对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教师授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7、培训计划和方案。包括:内容安排、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跟踪服务指导等内容;
8、培训制度,包括培训班开班制度、班主任制度、考勤制度、上课场景存档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剪影短视频留档制度等;
9、业绩材料。近2年内参与培训的合同及项目验收表及审计报告;
10、培训机构宣传报道及奖励证明材料;
11、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报送最多不超过2个。
五、受理时间
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送至南县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和科技教育股,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资料各一套,逾期不予受理。
六、认定程序
南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审查培训单位的资格,择优选择培训机构作为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学校,遴选结果报局党组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肖灿霞 联系电话:0737-5213203
附件:1、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2、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
南县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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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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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
培训机构资产(万元) |
培训机构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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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涉农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培训效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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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培训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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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县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参评培训机构:
评审项目 |
评分要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资格、资质 (5分) |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办学证照或营业执照、对公账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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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及设施 (5分) |
交通方便的自有固定场地或租赁场地(租期到2025年12月31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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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施、培训资料保存所需档案柜等硬件,实地考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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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场地及设施 (5分) |
设施设备数量要与承训人数总量相适应。具有标准的理论教学场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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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所需的电脑、音响、麦克风、投影仪等与培训主题相关硬件设施设备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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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实训基地 (10分) |
要求为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创新产业园区等,并且与培育机构申报的培育专业一致。有1个实训基地得7分,有2个实训基地得9分,有3个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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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5分) |
培训需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类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及组织管理经验;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针对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 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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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资 (10分) |
师资专业领域要与授课主题100%相符。每个培训班的教师按照副高级、三分之二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对等的不低于三分之一来配备,培训教师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及教师授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每缺少一人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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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计划 (15分) |
根据今年的农技人员培训任务,制定相应申报主题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等。缺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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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落实 (10分) |
培训班开班制度、班主任制度、考勤制度、上课场景存档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剪影短视频留档制度、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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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业绩 (10分) |
近2年培训业绩,每提供1个农技类相关培训项目清单、佐证材料、项目验收表或培训评估报告得3分,缺1项扣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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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10分) |
1、组织培训工作在国家级媒体或《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刊播的,1篇得2分;省、市级1篇得1分,总分为4分。2.培训工作受到省级以上表扬的,得4分;3.受到市级以上培训表扬的,得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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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10分) |
培训方案符合培训要求,日程安排与课程设置合理,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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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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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一)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申报;(二)上年度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不得申报;(三)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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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