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32641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32641 |
|---|---|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经对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货运业户、车辆数据全面清理核查,截止至2025年12月1日止: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天以上的共计2333户(详见附件一),
原经营许可证超期180天的维修业户共计49户(详见附件二)。
客运站许可证超期 180 天的业户共计2户(详见附件三)。
客运业户超过180天没有按照法规投入车辆运营的共计3户(详见附件四)。
普货运输业户超过180天没有按照法规投入车辆运营的共计2431户(详见附件五)。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经营性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超期180天的26台(详见附件六)。
维修许可已转备案但未注销原许可的共计4户(详见附件七)。
行驶证已注销或者报废的车辆7台(详见附件八)。
教练车已到报废期止的共计42台(详见附件九)。
为加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本县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完善道路运输经营退出机制。现公告如下:
1、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超期180天以上的,公告后予以注销。
2、取得经营许可后180天内,未投入有效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公告后予以注销。
3、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超期180天的,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4、对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证件有效期逾期180天以上且《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180天以上的,公告后予以注销。
5、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站场,证件有效期超期180天以上的,公告后予以注销。
6、对原经营许可证超期180天的维修业户,公告后予以注销。
7、对维修许可已转备案但未注销原许可的业户,公告后予以注销。
8、对车辆行驶证已注销或者报废的车辆,公告后予以注销。
9、对教练车已到报废期止的,公告后予以注销。
现对上述业户和车辆予以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期内,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业户和车辆的审批手续。若对此次清理注销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局行政审批改革股左灿,联系方式:18075977016。
特此公告!
附件三:客运站业户许可证超期 180 天分市州表(2).xlsx
附件五:普货业户超180天无车详细分市州表(2431).xlsx
附件六: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超期180天货车(26).xls
附件七:维修许可已转备案未注销许可明细分市州(4).xlsx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