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73007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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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7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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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通运输局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是否为“双随机”抽查 |
检查对象 (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1 |
车辆超限超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
监督检查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情况;治超平台联网情况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调查情况 |
是 |
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2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监管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检查;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检查 |
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3 |
道路货运经营的监管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从事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4 |
道路旅客运输的监管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十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客运经营者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5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监管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第四十六条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6 |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管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七条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机动车维修企业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7 |
港口经营情况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主席令第23号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10号令)第三十五条 |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是 |
港口企业 |
实地核查 |
每年一次 |
8 |
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实地核查 |
每年一次 |
9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管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10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二十三条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 |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