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550392 发布机构 南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2-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550392
发布机构 南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2-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anxian.gov.cn/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anxian.gov.cn/),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xian.gov.cn/,进入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县住建局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书面提出申请。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1120261366@qq.com)。

  (3)通过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南县住建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每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

三、受理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人民北路309709

    联系电话:0737-5221332    

  真:0737-5248070

    邮政编码:413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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