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自然资源局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59426 发布机构 南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6-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59426
发布机构 南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6-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非法占用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2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

南县自然资源局

(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二)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3

破坏耕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4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5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复垦或恢复种植条件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6

收回国有土地当事人拒不交出、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7

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8

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9

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南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七条。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非法占用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2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3

破坏耕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4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5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复垦或恢复种植条件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6

收回国有土地当事人拒不交出、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7

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8

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9

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10

破坏性采矿

南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  注

1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南县自然资源局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釆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南县自然资源局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釆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南县自然资源局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釆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南县自然资源局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釆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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