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317452 | 发布机构 | 南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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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317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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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听 证 会 公 告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举行《南县公益性墓地等四项目涉及茅草街镇等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 1 月 8 日
二、听证会地点:南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南县公益性墓地、茅草街镇集中供水工程、厂窖惨案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设项目、厂窖惨案纪念馆等四项目涉及茅草街镇等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茅草街镇茅草街社区、三宁河村、长春村、文明村、新尚村,华阁镇裕阁村、华西村,麻河口镇蔡家铺村、高家洲村,明山头镇耕余堂村、大木桥村,青树嘴镇福美村、玖丰庙村,三仙湖镇利群村,武圣宫镇等伴洲村、白蚌口村,厂窖镇汀合洲村、汀浃洲村、城西村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以上镇、村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0年 12 月 1 日至2021年 1 月 1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向本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亲自参加听证;
(二)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9日
(联系人:章海鸥 ,联系电话:18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