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94811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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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9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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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确认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后部分行政机关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县司法局对县直及驻南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依法审查,确认以下县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现予以公告。
附件:南县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南县司法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南县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中共南县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南县卫生健康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县审计局
南县水利局
南县医疗保障局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统计局
南县公安局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南县税务局
南县农业农村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应急管理局
南县林业局
南县民政局
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