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51379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3-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51379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3-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指示,我局将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切入点,进一步整顿教育市场秩序,推动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本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精准、规范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规范教育领域企业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学生与家长的合法权益,助力教育行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执法检查安排

  (一)民办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检查

  1.执法主体:南县教育局

  2.检查对象及比例:对本县民办教育学校开展检查,抽取比例10%。

  3.检查内容

  (1)办学行为:重点核查办学资质合规性、招生宣传真实性、教学活动规范性等方面。

  (2)校园安全管理:包括校园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内容。

  (3)卫生与师资管理:涵盖校园卫生环境、疾病防控措施,以及教师资质、师资配备等情况。

  4.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

  (2)联合检查:依托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平台,与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5.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6.时间安排:2025年4月至12月。

  (二)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1.执法主体:南县教育局

  2.检查对象及比例:针对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检查,抽取比例10%。

  3.检查内容

  (1)办学行为:检查办学许可、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是否合规。

  (2)收费管理:核查收费项目、标准、公示以及预收费监管等情况。

  (3)安全生产与消防设施: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与维护等。

  4.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审查、人员询问等手段,精准掌握机构运营状况。

  (2)联合检查:借助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联合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6.时间安排:2025年4月至12月。

  (三)校车运营检查

  1.执法主体:南县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2.检查对象及比例:对全县范围内参与学生接送服务的校车运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点关注校车使用频繁、线路复杂区域的运营主体。

  3.检查内容

  (1)运营资质复查:再次核验校车运营单位的相关许可资质,确保其在许可有效期内规范运营,杜绝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2)车辆状况深度检查:除常规安全设备检查外,重点检测校车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性能,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检查车辆外观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按规定喷涂校车专用标识。

  (3)驾驶人行为监督:通过调取校车行驶记录数据、监控视频等,检查校车驾驶人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是否存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规变道等行为;核查驾驶人是否按规定参加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4)运营管理机制审查:查看校车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护记录、驾驶人管理档案、学生接送记录等;检查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4.检查方式

  (1)线上线下结合检查:线上依托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及校车监控平台,实时监测校车运行轨迹、速度等数据;线下在学校周边、校车停靠站点等区域进行实地拦查。

  (2)专项督查与日常巡查互补:在开学季、寒暑假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督查行动,集中力量排查隐患;同时,安排日常巡查小组,不定期对校车运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实现监管常态化。

  5.检查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6.时间安排:贯穿2025年全年,其中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安排在2月、9月开学前后各持续1个月,日常巡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教育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相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高效推进。

  (二)规范执法流程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公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接受企业礼品、宴请,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南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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