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89088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9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89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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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7-29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27日在南县交通运输局召开了南县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会前,县发改局依照相关规定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第一次公告,2026年7月10日发布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含成本监审情况)。会议当天,应到27名,实到27名,到会人数100%,听证人4人,正式代表23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消费者15名,经营方代表2名。会议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上,县发改局副局长李锋主持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安排,宣布听证会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肖利平陈述了调整出租汽车运营价格申请说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陈佳丽陈述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相关情况,县价格管理股股长余建新陈述了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听证方案。到会的23名代表围绕方案发表了意见建议,对听证笔录进行了审阅签字。主持人李锋作总结讲话,表示将充分尊重并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意见
本次听证会,34名代表原则同意该方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归纳为三类(重复的不计):
(一)规范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针对行车不打表、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加强整治力度,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水平。
(二)强化权益保护,细化计费规则。 明确计价器尾数处理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针对单程超10公里的返空费,探索建立市场化协商机制,支持司乘双方自由议价。
(三)明晰运营边界,规范路线范围。界定并公示出租车合法运营的收费路线及地域范围,消除模糊地带,确保营运合规有序。
三、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会后,听证人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意见处理如下: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落实打表计价制度,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压实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确保车辆在醒目位置规范公示收费标准与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将明晰计价器尾数处理标准,要求车辆在醒目位置公示计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针对单程超10公里的返空费,在保障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支持司乘双方自由议价,兼顾市场灵活性与乘客权益。
(三)明确县城区打表计费范围为东至滨江路(沱江上坝-北洋桥),西至子美路,南至南湖路(桂花园路以南400米),北至振兴路以北400米。
四、定价方案
综合以上意见建议,现修改完善定价方案如下:
(一)运价标准
1.起步价:2公里以内(包含2公里)收费6元。
2.里程价:超过2公里每300米跳表一次,每次加收0.5元。尾数按照“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原则进行取舍。即:尾数0.3元以下舍去,0.3元(含)至0.7元(含)按0.5元计收,0.7元以上为1元。
3.返空费:单程超过10公里的里程部分加收50%返空费。支持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由司乘双方自愿协商超10公里行程的运输费用,严禁以自由议价为由实施强制交易或违规加价。
4.夜间附加费:晚上21点至次日凌晨6点上浮20%。
5.超时等候费:载客运行100米后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候时超过5分钟每分钟加收0.3元。
(二)打表计费范围
东至滨江路(沱江上坝-北洋桥),西至子美路,南至南湖路(桂花园路以南400米),北至振兴路以北400米。此经营范围内严格执行打表计费,超过此经营范围的可协商议价。
(三)相关要求
1.各出租车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出租车司机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及时向乘客做好运价调整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监督。
2.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做到文明行车,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安全出行,树立我县文明县城的窗口形象。
3.对于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的价格收费、擅自涨价、故意绕行变相涨价、议价、拒载、途中甩客等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征求意见
本次听证会严格执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组织有序、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中肯,有效提高了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如对听证报告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17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反馈(反馈邮箱:1476286844@qq.com;反馈电话:07375217751)。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运价方案,尽快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