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南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4817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07-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4817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07-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厂窖镇人民政府: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5〕441号)要求,现将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实施,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及建设规模 

  此批计划安排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南县麻河口镇官正垸村2025年农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300万元和南县厂窖镇肖家湾村2025年公益性以工代赈项目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乡村道路、修建排灌沟渠和护坡。

  二、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湖南省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聚焦重点群体人员,加快推进实施,严格项目管理,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助力相关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作用。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二)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完工后,要严格履行报账审批程序。由乡镇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实施资料,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进行验收,再按规定要求办理报账付款手续。凡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报账付款手续。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景观类设施,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2025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结合务工群众摸底工作,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劳务组织模式和“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等要求,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等在家门口务工就业,优先吸纳带动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五)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发放比例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一步提高发放比例。要严格执行劳务报酬发放标准,按统一规范建立发放台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负责人、所在乡镇政府审定并加盖公章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财政部门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或务工人员本人银行卡发放,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劳务报酬。

  三、加强监管

  (一)项目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审查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涉及、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跟踪调度

  本批计划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各项目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每月5日前,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线上调度及时更新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要对该批以工代赈项目按周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开工进度、吸纳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规模等实施效果开展调度监测。

  五、绩效目标

  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总体比例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具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南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

  2.南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x

  


南县发展和改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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