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58279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04-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58279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04-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备注
1 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 开展招投标的企业及代理公司 1.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工作​
2.实施招投标开标活动全程监管​
3.落实工程建设关键岗位人员检查
2025/9/1-2025/10/1 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 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般检查
2 2024年及以前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综合监督检查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第六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检查等。 2024年及以前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单位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3 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相关专项综合监督检查 《湖南省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湘发改投资〔2015〕806号)第二十八条 加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监管。省发改委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转移、侵占、挪用投资,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 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相关专项项目单位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4 2025年专项债自审自发情况监督检查及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第(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在线监测、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湖南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5〕7号)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二)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在线监测、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 2025年专项债项目单位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5 2025年“两重”“两新”项目开工情况监督检查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第六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检查等。 2025年“两重”“两新”项目单位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6 其它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现场监督检查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第六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检查等。 其它中央投资项目单位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7 粮食购销涉企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执法〔202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检法〔2016〕12号)《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加工及转化企业 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检查和高峰检查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牵头单位南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南县市监局、南县财政局、农发行南县支行等 重点检查
8 对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1.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2.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高风险区段管控情况监督检查
4.第三方施工监督检查
5.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6.涉管道保护两项许可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7.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监督检查
年内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检查和重点时间节点检查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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