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焚烧秸秆处罚的通告 (第二期)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58653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11-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58653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11-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部分群众不听劝导,公然违反禁止焚烧政策,特对以下群众予以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

序号

立案时间

当事人姓名

所属村组

处罚情况(元)

1

2023.10.18

何某新

八百弓村集群2组

1000

2

2023.10.18

陈某昌

文明村均安5组

500

3

2023.10.19

高某群

灵官洲村太安18组

1500

4

2023.10.19

吴某军

灵官洲村太安18组

1500

5

2023.10.19

杨某兰

灵官洲村太安18组

1500

6

2023.10.19

彭某秀

灵官洲村太安17组

1500

7

2023.10.19

苏某光

灵官洲村太安17组

1500

8

2023.10.20

刘  某

新尚村11组

500

9

2023.10.20

龚某新

三宁河村长胜3组

500

10

2023.10.20

于某生

文明村均安4组

500

11

2023.10.19

张祥云

灵官洲村太安17组

拒不配合

  另对张祥云(茅草街镇灵官洲村太安片区第十七村民小组)燃烧秸秆行为拒不配合执法办案进行通报,下一步将其纳入禁烧黑名单管理体系,取消一切农业惠农补助。

  在此温馨提醒各位村民朋友,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切莫心存侥幸“硬碰硬”,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从我做起。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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