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焚烧秸秆处罚的通告 (第一期)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55313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55313
发布机构 茅草街镇
发文日期 2023-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部分群众不听劝导,公然违反禁止焚烧政策,特对以下群众予以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

序号

立案时间

当事人姓名

所属村组

处罚情况(元)

1

2023.10.16

宋某国

新城11组

500

2

2023.10.16

岳某军

友谊永定10组

500

3

2023.10.16

邹某文

文明均安6组

500

4

2023.10.17

罗某平

长春村20组

1000

5

2023.10.17

黄某云

同春同庆7组

500

6

2023.10.17

陈某辉

三宁河村5组

500

7

2023.10.17

彭某辉

庆丰庆华2组

500

8

2023.10.17

郭某华

长春同利2组

1000

  在此温馨提醒各位村民朋友,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切莫心存侥幸“硬碰硬”,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从我做起。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留死角和盲区,只要发现一处火点,必定追责当事人,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用实际行动呵护蓝天白云。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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