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92673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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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9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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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30日,县委第七轮巡察组对南洲镇花甲湖社区、小荷堰社区、宝塔湖社区、清水堰村、班嘴村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于2024年11月26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南洲镇党委牢牢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县委第七轮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为重点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为切实加强南洲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分管领导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了《南洲镇党委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积极和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各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总结报告逐一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南洲镇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花甲湖社区债权未入账。 ①2012年5月花甲湖社区将本社区13组一宗54亩土地转让给益阳市湘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当年已收到该宗地一半征地款(185.76万元),剩余征地款至今未收到。尚未收到的征地款该社区既未作公积公益金入账,也未登记为社区债权。②2021年12月花甲湖社区与南县城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由指挥部支付323.29万元给花甲湖社区作为补偿。2024年3月,花甲湖社区将收到的40万元补偿款作社区收入入账。尚未收到的补偿款花甲湖社区既未作社区收入入账,也未登记为社区债权。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社区多次向相关单位:益阳湘运置业有限公司,南县经开区报告反映问题,社区已向南县工业园区提交报告请求明确债务责任主体,以便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入账,并于2025年3月委托湖南学勤律师事务所向益阳湘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益阳湘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回复无支付义务,社区将进一步向南洲镇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反映,明确责任主体,催收该笔资金并登记该笔资金为社区债权。二是2021年12月22日花甲湖社区与南县城区征地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社区位于花甲湖十组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达成一致,共补偿社区3232874元。社区于当天向南县支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赤松亭古城建设PPP项目建设指挥部(下简称3P项目部)开具领款单,完善财务手续,但对方因财务困难一直未付款,社区也一直未做往来账目。2024年1月,因此补偿款中涉及到十组居民需补偿的40万元,为做好群众维稳工作,3P项目部拨付社区40万元用于支付群众补偿款,社区已将此款项全部发放给群众,截至目前,3P 项目部还应拨付社区2832874 元。2025年4月11日,经社区与3P项目部沟通,由3P项目部出具收据,社区登记入账。
问题2:花甲湖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花甲湖社区2019年12月成立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社区按上级要求于2019年12月成立了花甲湖社区经济合作社,并在相关银行设立了账号,社区自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未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社区上报南洲镇政府及南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社区经济合作社暂时保留,不再发生任何账目,社区账目上有关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作出标记。
问题3:花甲湖社区印章管理违规。花甲湖社区存在同时保管2枚社区公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4日社区将作废的公章移交给南洲镇党建办管理,镇里进行了登记。二是完善印章管理程序和办法,完善印章使用登记。
问题4:集体资产、土地资源未登记台账。花甲湖社区金生欢乐园的林木资产、建国驾校(已出租)、砖厂均未登记资产台账。花甲湖社区将一宗约200平方米的土地(位于湘月路五组)出租给蒋栋良等3人,该宗土地产权不明晰,四至范围界定不清,也未登记资源台账。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社区将金生欢乐园的林木资产、建国驾校(已出租)、砖厂未登记资产进行三资登记,全面清查社区的资产资源,形成三资清查登记表,资产总计1693万余元。二是对该宗200平米土地进行了四至界定,该宗土地位于花甲湖五组湘月路西侧,北边为曾德华住宅,南边为段玉君老宅,西边为空地,东边为湘月路,该土地社区已复印产权证附后,明确产权为社区所有,并复制该土地位置地图附后。
问题5:花甲湖社区存在资产闲置的问题。花甲湖社区原仓库、厂房闲置,未得到合理利用。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因该土地还属于集体土地性质,不能开展建设。社区于2024年11月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土地确权申请书并附后,申请该宗土地确权颁证,确权登记股拟同意,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中,提供该土地位置地图,同时也在积极寻找好的、合适的项目,盘活固定资产。
问题6:小荷堰社区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小荷堰社区违规报销2023-2024年社区干部合作医疗费共计4380元(2023年2月第26、12月第121号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根据《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社保,包括医疗保险,此项费用用于给社区两委及社区工作人员购买合作医疗,召开两委工作会议进行情况说明,并将会议内容及照片公示。
问题7:小荷堰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小荷堰社区2020年6月成立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社区按上级要求于2020年6月成立了小荷堰社区经济合作社,一直未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社区上报南洲镇政府及南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社区经济合作社暂时保留,不再发生任何账目,社区账目上有关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作出标记。
问题8:小荷堰社区账务处理不精准。小荷堰社区列支保洁员工资、补贴发放表明细数为1.06万元,实际支付为1万无(2021年3月第38号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该保洁员工资补贴只需支付1万元,实际支付1万元,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明细表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修改补贴发放表明细至实际支付数目并附上工资发放表和记账凭证,全面清理近年相关票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格票据审核、签字程序。
问题9:小荷堰社区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024年6月小荷堰社区在资产清查中未将南国大酒店6间门面列入固定资产登记(账面价值500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将南国酒店6间门面调整到资产台账当中,进行资产登记,并全面清理社区集体“三资”,对漏登的一律补登进来,经全面清查,除南国酒店6间门面外,其他资产均已登记,无漏登的资产。
问题10:清水堰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清水堰村2020年6月成立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清水堰村2020年6月成立的经济合作社在初期发展阶段,尚未正常运行,经请示农业农村局该账户要求保留,以后不再以合作社账户发生账目,村级账目上有关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作出标记。
问题11:清水堰村发票与底单不一致。2023年6月清水堰村购置文件柜920元,发票为洛阳市睿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底单为杭州溢酷贸易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3年6月清水堰村便民服务大厅急需添置文件柜,妇女主任卢凤梅在网上天猫商城下单购置了3个文件柜,单价280元/个,另外运费是80元送到村部,由于报账需要发票和底单,当时嘱咐客服一并寄过来,至于商家寄过来的发票和底单名称为什么不一致,经手人不清楚,报账时报账员也未仔细核对,现无法联系上该网店,今后将督促财务人员严格审核票据。
问题12:宝塔湖社区审签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宝塔湖社区预缴电费5000元,用收款单代替发票直接入账作支出(2023年3月50号记账凭证)作调账处理,②2023年宝塔湖社区列支辖区内铲雪车费1500元,用领款单代替发票直接入账作支出(2023年第5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对两笔支出作调账处理,补充发票对冲领款单,完善报账制度和程序,今后杜绝用领款单入账。一是2023年3月50号记账凭证社区预缴电费5000元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开具发票对冲该笔费用。二是2023年第5号记账凭证社区列支辖区内铲雪车费1500元用领款单代替发票直接入账的问题,予以整改,开具发票对冲该笔费用。
问题13:宝塔湖社区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到位。2024年1月宝塔湖社区将200万元集体资金出借刘芳(一年到期后按月息1分还本付息)时,仅召开社区两委成员会议,未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且截至本轮巡察进驻,未对出借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2024年1月10日召开会议作出借资金情况说明,并到南洲镇财政所对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因暂时无法偿还本金,刘芳申请延期,社区后期将持续对接刘芳,督促其尽快偿还本息,以后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相关会议的批准,杜绝出借集体资金给个人,防止类似的情况的发生。
问题14:宝塔湖社区发票与底单部分内容不一致。2023年3月宝塔湖社区为日间照料中心购置被套,底单上被套为10套,发票上被套公为8套(2023年3月第51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底单为10套,发票为8套,实际为10套,因工作人员误开发票,2024年4月9日重新开具发票至账实相符,详细的列出此次物资购置明细,今后将增加审核人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问题15:宝塔湖社区账务处理不精准。2021年宝塔湖社区列支社区干部第一季度工资,实际发放了3.69万元,但账务处理时列支4.29万元,多列支6000元(2021年3月第29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1年社区财政运转经费代发社区干部工资,因工作人员失误,多记账6000元,联系镇财政所进行调账,将6000元调入公积公益金中,附上相应的工资表、凭证、收据等,予以改正,以后严格资金使用途径,做到专款专用,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问题16:宝塔湖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宝塔湖社区2020年6月成立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进行独立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巡察期间已向巡察组作书面说明,社区自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未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餐具中心通过经济合作社账户发生账目,等餐具中心账目结算后,社区经济合作社暂时保留,不再发生任何账目,社区账目上有关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作出标记。
问题17:宝塔湖社区白条列支费用。2021年10月宝塔湖社区白条列支电梯维修费1万元(2021年10月第97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进行调账处理,2025年3月21日补开发票对冲该笔费用,完善财务报账程序,全面清查社区的票据,发现类似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问题18:宝塔湖社区印章管理违规。宝塔湖社区存在同时保管2枚社区公章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社区将所有作废印章于2024年9月9日全部上交南洲镇党建办管理,镇里进行了登记。二是完善印章管理程序和办法,完善印章使用登记。
问题19:宝塔湖社区大额取现付现问题。2022年6月宝塔湖社区一次大额取现共计172万元发放给该社区十组居民。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现社区500元以上费用全部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形成大额资金社区两委会讨论机制,提前报备,及时公开。
问题20:宝塔湖社区违规报销费用。宝塔湖社区违规报销2023年社区干部合作医疗费共计3040元(2023年12月第128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根据《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社保,包括医疗保险,此项费用用于给社区两委及社区工作人员购买合作医疗,对无政策文件规定的报销项目,一律不予报销。
问题21:班嘴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班嘴村2019年12月成立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4年12月4日召开村支两委会,2024年12月10日召开监委会,2025年2月1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对问题进行说明,社区自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未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上级部门也没有要求合作社进行经营活动,社区上报南洲镇政府及南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社区经济合作社暂时保留,不再发生任何账目,村级账目上有关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作出标记。
问题22:班嘴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2024年3月班嘴村以每个大棚2万元的价格将原华南农业倒塌大棚钢构承包给昌建文进行废旧回收,承包款共计10万元,未走“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4年12月4日村“两委”在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时作情况说明,支部书记向大会做出检讨,今后村集体资金的任何决策一定规范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入账,对村级财务收支项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入账。
问题23:班嘴村审签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4月班嘴村列支路灯维修费共计5858.69元,其中付人工费1820元,未附领款单和具体用工明细(2021年4月第77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附上相应的领款单和用工明细,今后对人工类支出入帐,必须附单人领款单及具体工种类型等明细表,健全财务制度,对所需材料支出入帐,必须是厂家和经销点开出的增值税票和底单,方可入账。
问题24:班嘴村固定资产未登记入帐。2022年2月班嘴村购置棋牌桌1台、餐桌2张、床2张、冰箱1台、电视机1台、消毒柜1台共计支付10207元,均未作固定资产登记入账(2022年2月第27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将购置的资产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分清权属、分清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