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镇重点水域禁止捕捞公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31489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0-08-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31489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0-08-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强化南洲镇境内重点水域禁捕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捕时间和范围

(《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南办〔2019〕78号)所明确的南洞庭湖天星洲水域、东洞庭湖舵杆洲水域、藕池河、淞澧洪道、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胡子口哑河、五七运河以及各乡镇辖区内公共水域等水域。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

二、在通告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和经营性垂钓。

三、在通告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内,禁止在市场、餐馆和网络平台销售和运输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在通告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内,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主要包括密眼网具、地笼、虾笼及电捕鱼系列设备等)。

五、在通告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内,凡违反禁捕规定非法捕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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