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42841 | 发布机构 | 南县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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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2042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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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湘应急发〔2024〕2号)、《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益应急发〔2023〕26号)、《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益应急发〔2024〕10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创新方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南县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
2.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按照分类分级执法部署,坚持重点单位监管执法全覆盖,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全对接执法,一般单位随机抽取执法,做好本县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外的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不承担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的监管执法,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执法全覆盖。组织查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承接市交办案件和乡镇(经开区)移送案件的查处。通过抽查监督乡镇(经开区)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情况。
3.抓好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督执法。年度内本级重点执法企业33家,其中工贸企业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7家,烟花企业3家。“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减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及时调整。
4.加大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精神,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依法开展重点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一般事故处罚案件,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强力“打非治违”,依法高质量推进“行刑衔接”。加大组织事故调查的力度,推动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和质量提升。
5.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企业信用情况,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处罚、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高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单位以及五年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守法守信单位,可实施企业自我检查。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特别是高风险作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后的保持安全条件情况;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四、案件办理要求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全面应用“互联网+行政执法”系统。
五、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全局各股室(队)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落实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关于“扫码入企”涉企检查的相关规定。
(三)以行政执法促普法。坚持精准执法、精准普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和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本级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的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寓执法于服务。
附件:1.2024年度危化和烟花监管股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非煤和工贸监管股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预案管理和物质保障股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危化和烟花监管股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危险化学品领域单位54家;烟花爆竹领域批发经营单位5家,零售经营门店120家。2023年,全县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平稳。
二、执法对象和方式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并分类进行监管执法。
(一)重点执法。县本级确定年度执法对象共计20家,具体对象为:南县嘉文烟花鞭炮经营有限公司、南县珍祥烟花鞭炮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县伟立烟花鞭炮经营有限公司、南县北河口农机管理服务站、南县千子红加油站、南县武圣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县三仙湖博仁加油站、南县南洲镇荷花加油站、南县乌嘴赛南加油站、南县青树嘴六合堂加油站、南县下柴市农机加油站、南县湘南石化有限公司、南县杭瑞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杭瑞加油站、南县茅草街桥北加油站、南县盈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盛加油站、南县旺鑫石化有限公司罗文加油站、南县育新加油站、南县高思工业气体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南县茅草街长春工业气体充装站。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县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重点执法单位外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单位和烟花爆竹领域单位进行随机抽取执法。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结果为准。
(三)重点时段执法。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明察暗访。
(四)重点整治(专项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检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三、主要执法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技术规程》;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四、重点检查内容
抓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对监督检查涉及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的,也要依据职责分工重点对上述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直接执法对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2.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附件2
2024年度非煤和工贸监管股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工贸(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行业企业数量110家。我县无非煤矿山企业,无冶金、有色行业企业,无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单位。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执法。县本级确定年度执法对象共计13家,具体对象为:南县腾飞纺织有限公司、湖南贝贝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县宏旺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湖南顺祥食品有限公司、南县明山建材厂,南县中鱼口兴业建材厂,湖南冬莲新型建材厂,南洲郑军环保砖厂,陈迎春取暖器有限公司,南县兆丰纺织有限公司,湖南亦骐纺织有限公司,湖南老交情食品有限公司,南县万豪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县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重点执法单位外的工贸行业领域单位进行随机抽取执法。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结果为准。
(三)专项执法。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县本级按照监管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三、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公开承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7.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9.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外包工程纳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按法律和合同约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防火设施、器材等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其他纳入执法方案的内容。
附件3
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执法计划
一、全县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领域单位54家;烟花爆竹领域批发经营单位5家,零售经营门店120家;全县工贸(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行业企业数量110家,我县无非煤矿山企业,无冶金、有色行业企业;近三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单位。
二、执法对象和方式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安全执法工作,并分类进行执法。
(一)重点执法。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和烟花监管股确定年度执法对象20家,县应急管理局非煤和工贸监管股确定年度执法对象共计13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具体执法检查计划,执法对象由危化和烟花监管股和非煤和工贸监管股重点执法对象中抽取,危化和烟花监管股和非煤和工贸监管股对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取执法对象后的重点执法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执法;接收并调查应急管理局各职能股室提供违法线索的案件。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县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双随机状态下的执法检查,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结果为准。
(三)专项执法。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执法案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
三、主要执法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技术规程》;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四、执法基本要求
办理案件做到行政处罚主体适合、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裁量权基准遵循。
附件4
2024年度预案管理和物质保障股
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联合县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近三年在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的企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生产经营单位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监管抽查。具体抽查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
(二)重点时段执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适时组织抽查检查。
(三)专项执法。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二、执法完成时间
二、三、四季度每季度检查一家企业;具体企业名称为:南县青树嘴农科加油站、南县鑫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三仙湖万元桥加油站。
三、执法检查内容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