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16561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9-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16561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9-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做好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南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定点医疗机构伪造医疗文书,虚记多记医用药品耗材、虚构诊疗服务项目以及串换项目、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冒名虚假就医、空刷套刷医保卡、开虚假发票等手段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参保人冒名就医购药、以假病人、假病情、假处方等手段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集采合约,执行集采政策变形走样打折扣问题,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采购,不报量或有意瞒报显著少报集采产品需求采购量;以各种理由设置障碍导致集采中选产品无法进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不按采购合同采购中选产品,不完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超规定比例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对中选产品采而不用、线上采购线下退货行为;违规线下采购药品耗材等问题。医药企业不履行合约断供中选产品,违规加价等问题。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7-5666236

  邮寄地址: 南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南县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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