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郭某香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的处理通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63288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63288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对郭某香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的处理通报

 

经查实,郭某香利用南县中医医院医生徐某对住院病人身份核验工作的疏忽,冒用其舅妈李某安的身份资料于2020年8月办理住院并进行医保报销,涉及医保金5180元。

处理:1、责令南县中医医院追回郭某香冒名住院骗取的医保金并限期整改。

          2、对南县中医医院予以涉及违规医保金2倍拒付,计10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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