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16491 | 发布机构 | 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16491 |
---|---|
发布机构 | 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
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医保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行动,及时采取措施,全力应对疫情发生。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我局专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立即开展价格监测。1月22日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下发紧急通知,严禁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之机哄抬预防性药物、预防性用品价格。同时立即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价格应急监测。重点监测疫情所用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疫苗等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情况。
三、充分发挥医保作用。严格执行疫情应对医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工作。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