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茅草街城镇建设与后续工作的建议

南交函〔2022〕22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7:27 信息来源:南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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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宋玲芝  蒋世贵

联系单位及电话:茅草街代表团 15197756146 15897375948

内容:一、自茅草街船闸建成以来,银河社区居民每天上茅草街集贸市场购物,孩子们上学的临时天桥挖掉后。因在家的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老人和小孩,给居民们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二、茅草街镇新建的朝阳码头两边。下水道不通,路面崎岖不平,小车出入不便。一到下雨天下水道不通地面到处积水。这条路大约长1公里。

三、茅草街镇汽车站已于去年修建好,因客车在茅草街大桥上上下客不安全。

四、关于解决茅草街大桥拆迁户房产证未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2000年由于新建茅草街大桥,当时在大桥旁边大部分房屋都要拆迁,当时拆迁户都分了地基建了房。由于某种原因,一些拆迁户没有办理房产证。

建议:

1、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建一座人行天桥方便出行

2、建好朝阳码头两边的下水管道和修建一条方便群众出行的道路。

3、建议尽快启用茅草街汽车站。

4、由所在社区出示证明,找相关部门给予解决拆迁户的房产证手续问题。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宋玲芝、蒋世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茅草街城镇建设与后续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8号 决定,在完成茅草街镇粮库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后, 将茅草街镇人行天桥建设和茅草街船闸至茅草街大桥段的 道路(约1680米长)黑化、两侧绿化、运河疏浚等纳入该 改造项目配套予以实施,如建设资金存在缺口,则由我局负责兜底解决。

二、 新建朝阳码头道路属于城镇道路,下水管道改造及道路的修建应由茅草街镇政府负责。

三、 茅草街客运站启动建设时,建设资金主要由湘运集 团筹措投入,故其产权归属为湘运集团,2020年茅草街客运 站建成完工后,我局曾多次协调启动运营,但因该车站客流量与车流量较小,企业投入产出比太低,启动即亏损,企业负担不起,因此一直没有启用。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指导车 站盘活现有资产,通过门面出租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启动茅草街客运车站的运营。

四、关于茅草街大桥拆迁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经 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和问询当事人确定,2000年茅草街大桥拆迁,拆迁居民全部安置在茅草街前哨社区,现共涉2 5户居民的住房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 证,按照当时拆迁安置户政策只需每户交纳800元就可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因各种原因,此25户 尚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 定,申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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