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22 17:21 信息来源: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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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刘松华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仙湖镇代表团  13017374166

内容:随着时代的改革和发展,现在村委会的工作也跟着进行了改变,都按照正常的上班制度进行工作,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工作,工作内容比较多,工作任务比较重,难道比较大,但是工资收入比较少,平时很少有时间做自己的其他事情,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

建议:建议上级政府根据实践情况每年给与提升工资待遇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刘松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干部待遇确实偏低

村干部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的“末 端”执行者,工作在基层一线,生活在人民当中,直接面对 群众,既要发展集体经济、抓好基层治理,又要落实政策、 服务群众,工作辛苦、生活清苦、环境艰苦是村干部的真实 写照。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很现实,分析原因很透彻,提出的 建议很中肯。县委、县政府对村干部待遇的问题也很关心,也一直认为我县村的干部是特别讲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 能战斗、特别能抗压的一支队伍。提案中你提到“工资收入少,平时很少有时间做自己的其他事情,难以维持家庭生活 开支”的问题很实际,很实在,这个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县村干部生活现状,在此对你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问题存在的原因

( 一)政策执行标准低。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17〕5号)精神,村党组织书 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7 的比例确定。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又与我县的经济建设水 平息息相关,在我县整体经济建设水平相较不高的前提下, 从而导致我县村干部待遇普遍偏低,相对于外出务工经商所 带来的经济收益,并不具备较大的吸引力,村干部在相比较之后容易产生一定的心里落差。

(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我县系农业大县、工业弱县、 财政穷县。受疫情和经济转型期的影响,在县级收入增长乏  力的情况下,财政刚性支出在逐年递增,财政收支矛盾逐渐 突显。在中央“过苦日子”“过紧日子”的号召下,从2018 年至2021年,村干部基本报酬虽年年增长,但调整幅度不大。目前,全县公职人员工资待遇也基本未做过多调整。

三、 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落实政策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县委主要领导指示,计划对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进行调整,目前正在对村干部基本报酬增资额度进行测算。通过初步测算,我县村主职待遇按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两倍,因我县已实现“ 一肩挑”,其他副职按主职0.7倍执行,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共需增资830余万元。相较于现行村干部基本报酬执行标准,增资幅度较大,县委县政府正在研究对策,筹措资金。

(二)制定配套政策。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 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 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 2023年)>的通知》中“允许各村 拿出不超过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利润20%的部分进行奖励”的 精神,我县正在研究制定《南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个人 奖励实施方案》,进步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打破村干部增加经济收入的政策壁垒,拓宽村干部收入来源渠道。

(三)建立科学的增长机制。在执行《中共湖南省委组  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17〕5号)精神的基础上, 我县准备探索建立一个科学完备的工资保障体系。在充分考  虑县财政负担能力的基础上,以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个人贡献度为导向,体现工资待遇的差异化和个性化。

感谢你对村干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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