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
南财提〔2022〕4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7:08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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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罗文斌
联系单位及电话:明山头(镇)代表团 17707375543
内容: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运转近两年以来,各乡镇服务站人员办公经费一直未纳入县财政预算,致使乡镇站运转困难。
建议:
根据各乡镇站所在岗在编人员及开展日常工作必要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罗文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事业单位经费不足是全县普遍性问题,随着乡镇财 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我县财力最大承受能力内,已逐年加大了乡镇财政支出力度,保障乡镇正常运转。
在2022年乡镇公用经费支出中,各乡镇站所(全额人 员+参额人员)公用经费均按3800元/人 · 年安排。后阶段将 努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破解乡镇事业单位经费不足难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