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管控无牌无证电动车的建议

南公交函[2022]2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7:03 信息来源:南县公安交警大队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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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吴志明 刘热华

联系单位及电话:华阁镇代表团 13875325415

内容:

目前农村电动摩托车的应用十分广泛,但管控十分乏力,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大多数人认为驾驶电动车不难,稍微懂开就以为技术娴熟,超载、超速为家常便饭,充满侥幸心理,且目前驾驶这类电动车的老年人居多,存在极大的交通隐患。

 

建议:

1、加强对农村电动摩托车的登记造册。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次数,对违规违法者强制教育。

3、常态化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吴志明、刘热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管控无牌无证电动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农村电动摩托车的应用十分广泛,但管控十分乏 力,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老年人驾驶居多,存在 交通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4月,县公安局、县交 运局、县科工局、县市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车管 理的通告》,由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牵头, 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行动,敦促电动车登记上牌33909辆。今年以来,继续常态 化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

5万份,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1900余起。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上牌、注册和使用,积极组织农村“两站两员”开展宣传和劝导活动,引导群众考照办证并 为其提供便利,严厉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骑乘电 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占道停放、 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车综合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您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南县公安交警大队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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