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警惕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诈骗!

发布时间:2022-09-16 16:14 信息来源: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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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各商户,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接到要交年报代办费的短信、微信、电话、链接等提醒都是假冒的,谨防上当受骗!详情请向各市监所或办照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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