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20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5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472个,涉及金额21137.4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拟入库项目135个,涉及金额12526.26万元;就业项目类拟入库项目5个,涉及金额139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拟入库项目327个,涉及金额8181.23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拟入库项目3个,涉及金额226万元;项目管理费类拟入库项目1个,涉及金额35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30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7-5235032(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南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xlsx
2.南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明细表.xlsx
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