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09 11:11
信息来源:南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朱方新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南振局联【2023】3号
三仙湖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九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65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21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资金10万元。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计划见附件)。接此通知后须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县级审定的项目,并及时将项目信息及受益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全面实行绩效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

南县乡村振兴局 南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