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0:39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南振局联【2023】4号
各乡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益财农指〔2023〕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80万元。
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计划见附件)。接此通知后须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县级审定的项目,并及时将项目信息及受益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全面实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落实全面全流程公开制度,不得安排负面清单项目。
附表:2023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docx
南县乡村振兴局 南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