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20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531个,涉及金额23587.9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拟入库项目192个,涉及金额11267.88万元;就业项目类拟入库项目3个,涉及金额10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拟入库项目330个,涉及金额11871.11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类拟入库项目3个,涉及金额9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拟入库项目2个,涉及金额220万元;项目管理费类拟入库项目1个,涉及金额35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7—5235032(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南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xlsx
2.南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明细表.xlsx
中共南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