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享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象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11-22 11:02
信息来源:南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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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享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摸底与核实,现将2023年享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象2236人,补助金额53.13万元的明细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737-5235032.
南县2023年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2236(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