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组联〔2023〕5号
各有关乡镇: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9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207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反馈2023年度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联审结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4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正式下达。请你单位收悉后,加快执行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审定的村集体经济项目中,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性质和内容。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台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
附件:南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村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三仙湖镇中堤村 |
稻虾分拣站建设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2 |
明山头镇创丰村 |
入股创丰渔具厂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3 |
浪拔湖镇红堰湖村 |
入股“晓辉农业”发展“一稻三虾”种养殖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4 |
中鱼口镇同湖村 |
入股南县国安米业有限公司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5 |
南洲镇班嘴村 |
育秧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6 |
麻河口镇德和垸村 |
蛋鸭养殖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7 |
青树嘴镇沙港市村 |
温室大棚蔬菜栽培种植综合体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8 |
华阁镇东汶洲村 |
入股南县金知香米业有限公司项目 |
50 |
其中含中央资金12.5万元 |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财政局
南县农业农村局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