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17:24
信息来源:南县扶贫办
作者:朱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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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强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所有申报的项目经县级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需要,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下达调整批复文后方可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变更后的项目。现将华阁镇(涉及1个村、1个项目、资金5万元)申报调整予以批复,需对相关项目调整到新申报的项目(见附表)请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库建设要求,按新的调整通知实施。
附: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明细
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明细
调整前下拨文件 |
文号 |
项目名称 |
下达资金 (万元)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资金 (万元) |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批复 |
南扶办联〔2020〕3号 |
朝晖渠天然港四组涵闸危桥重建 |
5 |
天然港村向东渠底排沟涵维修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