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 以工代赈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发改字〔2021〕12号
南县浪拔湖镇: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1019号)文件,现将我县获得的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提前批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我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项目共1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1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南县浪拔湖镇南安村,主要用于小型水利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截留、挪用计划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要加强工程监督,保证质量标准,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实施,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各单位在使用项目资金时要严格核算,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扶贫办、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五、认真落实劳务报酬,除技术复杂的工程外,要优先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南县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提前批投资
计划表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南县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提前批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 投 资 |
劳务 报酬 |
带动就业人口(人)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预算 |
县级 自筹 |
||||||||
|
合计 |
|
|
|
13 |
11 |
2 |
2 |
|
|
|
小型水利项目 |
|
|
|
|
|
|
|
|
|
1 |
浪拔湖镇南安村小型水利项目 |
新建 |
浪拔湖镇 南安村 |
渠道疏洗清淤900米,新建桥梁及涵闸4处 |
13 |
11 |
2 |
2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