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衔接资金项目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1-06-07 09:38
信息来源:南县扶贫办
作者:朱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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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的文件要求,所有申报的项目经县级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需要,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下达调整批复文后方可将衔接资金落实到变更后的项目。现将茅草街镇(涉及4个村、4个项目、资金65万元)申报调整予以批复,需对相关项目调整到新申报的项目(见附表)请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库建设要求,按新的调整通知实施。
附:南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明细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7日
南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明细
调整前下拨文件 |
文号 |
项目名称 |
下达资金 (万元)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资金 (万元) |
关于下达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
南财农[2021]164号 |
灵官洲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15 |
灵官洲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15 |
福兴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14 |
八百弓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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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尚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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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春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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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7 |
长春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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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29 |
文明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