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08:58 信息来源:南县水利局 作者:刘卓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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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联发2021〕第3号

有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预2021〕176号)精神,省级财政下达南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补助资金)200万元,结合我县农村供水的现状配套资金100万元。经现场踏勘决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水源不足供水不足的相关水厂与供水区域管网进行提质升级改造(见附件《南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县配套资金实施计划)。请各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实施如下;

1、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站管网改造所需管材及配件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改造项目所需分配;

2水源地改造和供水管网改造中的安装费按《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0号要求,由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站按分摊比例划拨至各有关乡镇财政所,不足部分由各服务中心争取乡镇支持配套到位

南县水利局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11025

附件:

南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

县配套资金实施计划

序号

 乡镇名称

水厂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备注

国家资金

 

 

200

 

县级配套资金

 

 

100

 

 

全县资金合计

 

 

300.49

 

各乡镇资金

 

 

135

 

1

华阁镇

德胜港水厂

管网安装

27

 

2

麻河口镇

上洲水厂

管网安装

15

 

3

三仙湖镇

集镇水厂

水源地改造

25

 

4

乌嘴乡

东河水厂

管网安装

13

 

5

中鱼口镇

集镇水厂、下游港水厂

消毒、供水设备改造

9

 

6

浪拔湖镇

集镇水厂

管网安装

21

 

7

茅草街镇

集镇水厂

管网安装

25

 

各乡镇计划管材、配件

 

给水管材、配件

165.49

明细见表、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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