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17 09:47 信息来源:南县乡村振兴 局 作者:朱方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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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振局联【2022】号

各乡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54号)精神,本次下达资金969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56万元。

结合《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6号)精神,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计划见附件)。接此通知后须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县级审定的项目,并及时将项目信息及受益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相关规定,全面实行绩效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1-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县乡村振兴局                  南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附表1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金额(万元)

    

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68

 

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78.5

 

项目管理费

8.5

 

产业发展

701

到乡镇

   

856

 

 


附表1-1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村名

项目名称

公共服务

产业发展

安排资金(万元)

华阁镇

安福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48

华西村

建设农资商品店

 

25

新河口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2

明山头镇

三立村

莲藕种植产业帮扶

 

37

安仁村

服装加工厂

 

50

青树嘴镇

白鹤堂村

服装加工厂

 

40

乌嘴乡

又东村

无人机飞防服务

 

16

东成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2

窑嘴村

无人机飞防服务

 

16

中鱼口镇

白吟浪村

建设农资商品店

 

25

五福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2

三仙湖镇

咸嘉垸村

服装加工厂

 

50

茅草街镇

庆丰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40

灵官洲村

众望服装厂

 

35

回民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2

浪拔湖镇

陈家岭村

稻谷烘干厂

 

59

牧鹿湖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0

麻河口镇

向阳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播种机)

 

5

西口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5

武圣宫镇

百联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20

厂窖镇

汀合洲村

无人机飞防服务

 

10

肖家湾村

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2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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