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14:35 信息来源: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李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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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农联〔202210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5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08)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切实减轻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差额部分112.2711万元正式拨付,请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努力开展农业生产经营

附件:南县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差额部分安排表

南县农业农村局        南县财政局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67

附件:

南县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资金差额部分安排表

 

序号

主体名称

法人

名称

应拨付贴息

金额

(万元

已拨付贴息

金额

(万元)

应拨付贴息金额

差额部分

(万元)

 

  

 

 

 

112.2711

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宏

96.5645

56.5645

40

2

顺祥食品有限公司

周顺祥

100

58.7289

41.2711

3

益阳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克明

76.5833

45.583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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