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划定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29 16:38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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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划定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湖南省和益阳市的统筹规划,益阳今年被划为秸秆禁烧一类管控区,同时要求南县施行全域禁烧。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县有施行全域禁烧的必要性,理由有二:一是我县连续3年因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不力,被省里约谈或通报;二是截至8月,南县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91.7%, 虽然暂时已经完成市定目标,但考虑到后期冬季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和北方污染气团输入等因素,需要采取更加严格和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实施,为下半年大气管控特护期腾出空间。
二、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三)《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禁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益阳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赫山区、资阳区、南县、沅江实行耕地全域禁烧。
三、有关内容说明
(一)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种类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种类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甘蔗、棉花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
(二)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和时段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为南县耕地全域,禁烧时段为全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