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县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 承保机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20 16:48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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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

承保机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工作安排,县财政局起草了《南县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结合南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主要依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等。

起草过程: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进一步规范操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开竞争性遴选工作,推动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启动了相关工作:一是认真研读了《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找准了着力点。二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充分体现以承保机构服务能力为导向,切实改善农业保险服务。三是南县财政局作为遴选人,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畜牧、稻虾、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并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遴选程序、要求

第一部分遴选对象”。在南县区域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业务(省级共保除外)的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包括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省级财政补贴品种(含试点品种)、县级特色奖补品种

第二部分遴选品种分包设置”。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遴选。分包时确定每个包的品种、区域和保费,2020年分包设置方案明细见附件3(各品种最后承保规模以省厅审定数为准)

第三部分优先选择权”。按照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排名顺序确定优先选择权。第一名从所有包里选择3个包,第二名在剩余的包里选择3个包,第三名在剩余的包里选择2个包。在选包时,承保机构不得同时选择由同1个品种拆分的2个包。

部分服务期限”。中选承保机构在南县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限内,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选承保机构在南县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1、在服务期限内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在70分以下;2、单次绩效评价在60分以下;3、被财政、银保监等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补贴或业务的;4、承保机构及其负责人因农业保险严重违规被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并受到处理的。取消资格后该承保机构负责的业务须重新遴选,服务期限为原中选承保机构的剩余服务期限。

部分其他情况”。服务期限内各品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原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内由于政策变化或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出现新品种的,应单独进行遴选,服务期限与该地区已遴选品种的剩余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下一轮遴选与其他品种一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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