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5 15:54
信息来源: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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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的解读
一、文件的必要性
为充分调动高中阶段学校广大教师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科学、持续、优质、特色发展。
二、文件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2.《南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激励性评价奖励方案》(南教通﹝2019﹞56号)。
三、评选程序
1、基层学校推荐。10月下旬,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县局评价结果测算的名额向县局基教股推荐优秀个人名单。
2、起草表彰通报。10月31日,县局基教股起草表彰通报。
3、教育工委审定。11月3日,县教育工委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表彰通报。
南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