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10:32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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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是2017年县政府开展质量强县活动在全县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励制度,几年来,通过县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引领和激励我县部分规模骨干企业追求卓越,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业绩,在全县起到标杆和引领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原办法在部分内容上与现行国家和省、市质量奖励制度已不相使用。为此,南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在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南县县长质量奖名词解释

南县县长质量奖原定义: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南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以及为我县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南县县长质量奖更新定义:南县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和质量价值观,激励引导全县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县。

二、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更新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社会提升质量,建设质量,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南县县长质量奖的更新调整工作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通过此次更新调整,便于更好发挥获奖组织和个人推广质量管理方法的作用,强化标杆激励作用,加强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的跟踪监督和严格退出机制。

三、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更新工作开展概况

南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8月全面启动了南县

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更新工作。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推进,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了《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意见,形成了讨论稿。历时4个月之余,现已全面完成。

四、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更新调整情况

(一)对原办法制定依据和南县县长质量奖定义更新修订,使其更符合质量工作实际。

(二)调整表彰周期。主要考虑到符合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不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有限,新引进的企业才刚刚起步,而且企业成长壮大需要一定的时间,把原来每年组织评审一次修改为每2年组织一次评审,表彰周期为2年,以便更好地适应我县县情。

 (三)调整申报条件。在保持原办法的申报条件大体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了相应调整,使申报更具有规范性和引领性。

(四)提高县长质量奖奖金额度。本次提高了南县县长质量奖的奖金额度,参考市政府、周边县市政府给予的奖金额度,综合考虑南县的经济发展状况,将原获得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3万元提高到5万元奖励,获奖个人奖励维持不变,获奖个人仍然为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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