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8 19:35 信息来源: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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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李乐
负责人
机构地址南县青树嘴镇社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7-5668099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办公时间

  青树嘴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置党政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机构职能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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