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一、内设机构:
南县三仙湖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现有内设机构七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五个: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实施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了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恬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自治。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