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15:27 信息来源:南县商务局 作者:商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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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黄艳涛
负责人
机构地址南县南洲镇南洲中路湘鄂边南巷1号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7-5221421;   传  真:0737-5221421;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时间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电子商务股、市场秩序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市场运行股、商贸流通服务股、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指导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 (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指导我具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投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三) 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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