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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5 15:27 信息来源: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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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长沙等有条件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按各市州实际支出的30%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

○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

○评定省级(含)以上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的市州,最高可奖100万元。

○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最高奖励100万80元。

○新获批“中华老字号”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集团总部、世界500强的企业来湘设立中国区总部,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并有税收贡献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设立总量1500亿元的第三轮“三搞四新”融资专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出台政策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现房。

 

 

 

 

○探索开设商务活动出入境专门服务窗口,加快办理外贸业务人员参加商务活动审批。

○对符合条件跨境电商产业园,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实施自贸实验区提升战略,全国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主要贡献单位每项最高奖励500万元。

○支持国际客货运航线开通或复航。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对当年验收竣工投产的“100个产品创新强基项目”,给予100万左右的竣工奖励。

○对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3年最高给予600万元奖补。

○对新升级为国家级园区的省级园区,奖励500万元。

○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软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百强企业给予100元奖励。

○对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再奖励100万元。

○对列入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企业实际项目研发投入10%补助,最高达2000万元。

 

 

○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

 

 

○对今年内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年内减按50%征收有关税费。

 

○对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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