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明确局机关股室化解大班额与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
南教通〔2017〕42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明确局机关股室化解大班额与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局机关各股室在化解大班额工作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中的责任明确如下:
一、局机关部分股室化解大班额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化解中小学大班额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的政策宣传、典型报道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基教股:统筹化解中小学大班额迎评工作和材料报送,合理编制开班与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学籍管理,建立大班额销号台账;对照《益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核定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范围;指导各中小学按照“五限”原则(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
财建股:科学编制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建设规划,加强中小学布局调整建设项目的进度、经费和工程管理,为化解大班额提供物质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拨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县地方课程读本、教育部和省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费用。
人事股:根据化解中小学大班额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强化师德师风教育,配合监察室处分违规招生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教师工作股:根据化解中小学大班额工作需要,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将化解大班额工作与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并督促落实。
督导室:加强化解中小学大班额与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与随访督导,提出整改意见并实时跟进落实情况,并形成长效机制。
监察室:制定违规招生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责任追究办法;受理违规招生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举报,并对问题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统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迎评工作和材料报送。
信访中心:受理群众关于招生、化解中小学大班额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咨询及举报投诉,宣传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阳光招生和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与使用的有关政策并解答,回应社会关切,把控舆情导向。
二、机关股室化解中小学大班额与专项整治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办点安排
学 校 |
责任股室 |
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德昌小学 |
基教股 |
县一中 |
团工委 |
茅草街中心学校 |
教师工作股 |
县六中 |
社管办 |
城区花甲湖小学 |
信推办 |
华阁中心学校 |
审计股 |
城西中学、南洲四完小 |
办公室 |
明山中心学校 |
勤管办 |
乌嘴中心学校 |
监察室 |
青树嘴中心学校、南洲三完小 |
学生资助中心 |
中鱼口中心学校、南洲五完小 |
人事股 |
三仙湖中心学校、城郊中心学校 |
财建股 |
浪拔湖中心学校、玉潭实验学校 |
职成股 |
方谷高中、麻河口中心学校 |
教育工会 |
厂窖中心学校、武圣宫中心学校 |
安保股 |
立达中学、县四中 |
督导室 |
南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