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南县农商银行厂窖支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通知
南招核〔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04-03 16:1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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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农商银行:
你单位报来《南县农商银行关于申请核准厂窖支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建筑总面积1436.27平方米,主要包括一楼营业厅、二楼办公区、三、四住宿区进行装饰装修。项目总投资约为134.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施工资质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二、招标范围:南县农商银行厂窖支行装饰装修工程。
三、招标方式核准: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施工核准为邀请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五、请接此通知后,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有关工作,并在开工前将招标文件、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报我局备案。
六、此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此复。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