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南县县城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招标事项的通知

南招核〔2023〕11号

发布时间:2023-07-27 09:19 信息来源: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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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南县县城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公开招投标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位于南县县城城区,本次招标内容为:1.县城空白地带排水管网建设:新增DN300管道4897米、DN500管道714米、DN600管道548米、DN800管道432米、DN1200管道26米。2.易涝点的整改:人民路与林荫路交叉口、官正街维也纳酒店前、永红路与学宫路交叉口3处。3.雨污错混接改造:雨、污错混接共67处。4.县城排水管网破损修复:主要针对3级及以上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共计1679处。5.排水管线迁移:其中管径D600以上59处、D600及以下44处。6.城北区污水东水西送项目:新建污水管网1公里,泵站一座。7.检查井改造:开挖被掩埋检查井43座、更换井盖773个、新增井盖24个、加装防坠网3542个、污水井井壁抹面1145个、处理井壁渗漏 11 处。本次招标金额3422.96万元(南财评预审函〔2023〕81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招标范围:全部招标。

  三、招标方式核准: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五、请接此通知后,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有关工作,并在开工前将招标文件、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报我局备案。

  六、此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此复。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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